2月4日,江苏省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田丰带队在南京市对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药械经营企业进行药品安全督导检查,了解节日期间药品生产、药械保供等情况,慰问工作在基层一线的药品监管人员和企业员工。同时针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场地变更难题,现场办公,着力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在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在检查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的同时,认真听取企业因创新药市场需求变化,新增生产线扩大产能带来的审评审批问题。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专家与企业就生产场地及药品变更研究、评估与验证开展了充分的政策法规与技术交流,并提出系列建设性意见建议。针对企业诉求,提出了系统帮扶方案,确定了责任处室,助力企业尽快合法生产。
在南京同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文鼎雅苑店,检查组以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药品进销存、陈列与储存、人员培训、执业药师在岗情况等为重点进行了检查,并抽查了磷酸奥司他韦颗粒、盐酸二甲双胍片、川牛膝等5个品种的采购记录和随货同行单。同时,结合全省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行动部署要求,对药店网络零售备案资质、处方药网上信息展示、线上药品来源渠道等开展了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药品分类分区摆放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属地监管部门监督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田丰强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作为药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遵法守法,自觉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组织生产,确保药品生产质量。药品零售企业面向千家万户,是保障药品安全的“最后一公里”,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并根据安全用药、合理用药需求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药学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认真排查、及时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田丰强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深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和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的衔接,依法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销售“医保回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对职能范围内的事项依法尽快解决,对国家药监局事项积极主动协调,加强行政指导和帮扶。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节日市场巡查力度,切实做好值班值守、投诉举报处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