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 (局),宁东市场监管局,宁东社会事务管理局,局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工作,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通知: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 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