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黔东南州聚焦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积极探索药品监管新模式新路径,采取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的方式提升监管强度,采取执法监管刑行衔接、刑纪衔接的工作制度提升监管力度,织牢织密药品监管“防护网”。
一是推动执法监管上下联动。树立全州药品监管上下一盘棋思想,推动州、县两级执法监管联动,采取“1+2+N”执法监管模式,即“州局统筹+业务科室和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将全州16个县(市)划分为东南西北四个片区;通过“1+N”对口指导联系,每个片区安排1名州局班子加若干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执法监管联系指导,推动州、县两级市场监管工作、任务、物资、人员的合理整合,提升全州药品监管力量,形成药品监管领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良好格局。
二是推动执法监管区域联动。积极打破药品监管区域壁垒,会同黔南州市场监管局建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共同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协办、联合执法办案、执法互通互认、信息交流联席会议、联合宣传等六大长效协作机制,有效开展信息互通、问题互商、力量互借、优势互补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跨州一体化合作,打破地区封锁、层级限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推动执法监管行刑衔接。围绕药品案件办理需要,联合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州法院出台《黔东南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和《黔东南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证据转换、检验鉴定、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方面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办理;同时,公安机关办案中发现的药品安全行政案件第一时间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增强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力度,提升打击整治成效。2023年以来,全州共查办“两品一械”普通程序案件403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3件。
四是推动执法监管行纪衔接。坚持管事与管人并举,对事与对人并重的原则,积极推进行纪衔接。在开展药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对接,结合《贵州省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办理的每一起药品安全案件,都详细摸清涉案人员身份和性质。对涉及公职人员、党员违法违纪线索的,第一时间移送纪委监委,双管齐下,强化违法事、问题人的办案处理,推进药品领域违法问题和违纪问题同步处理。2023年以来,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