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要从10年前说起。
2010年1月、2月的某一天晚上,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心血管科副主任(主持工作) 陈建昌在他家小区楼下,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客人姓樊,是一位耗材代理商,给了他两笔钱,各20万。
数字是已经约定好的。前几天在办公室,樊某告诉陈医生一个数字,这是今年给科室的回扣。过几天后,陈医生会回复樊某几个数字,这是回扣在科室内的分配方案。
“我按我个人拿多少钱、徐卫亭拿多少钱、手术医生拿多少钱、非手术医生拿多少钱4块来估算,并将估算情况写在笔记本上”,陈建昌的供述中说。
而后,樊某分别送到这些医生家(楼下),其中非手术医生护士的部分由陈建昌代收。
这样的场景,经历2013年陈建昌升主任,持续到2017年他卸任,并由接任的徐卫亭医生继续。直至2019年8月两人双双被捕。10年间,陈建昌共收到由樊某等多位代理商送出的回扣516万元,代收279万元,徐卫亭收到257万元。上千万的回扣,对应的耗材销售额应该在5000万到1亿之间。
和两人同期被捕的,还有苏州大学临床研究院原副院长、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科原主任、心血管内科原主任杨向军,和太仓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病科主任仇丹卫,两人也都收到了来自樊某的回扣。
又一年过去,四人的案件陆续判决。
从判决书可以看出,收回扣也有“潜规则”和“鄙视链”:担任主任时间更久的陈建昌,是副主任徐卫亭的2倍左右;主任收钱时也要考虑拿出一笔在科室内分配;三甲医院的主任陈建昌,则是差不多同一个地区二甲医院主任仇丹卫的5倍左右。
不过,随着他们被捕和判刑,无论是收到的钱还是其中的“潜规则”、“鄙视链”,都已成空。
而这期间,患者和医保基金为之额外付出的费用,也已是既成事实。
给回扣的门道
2020年8月10日,陈建昌的一审判决书公开。
根据判决书,他2009年6月开始担任副主任,2010年开始收到樊某的回扣。2011年,徐卫亭也开始在自家小区楼下收到樊某的回扣,不过数额比陈建昌要少。陈建昌个人收到25万,为科室其他医生护士代收20万,徐卫亭收到5万。
这一年送出钱后,樊某改变了策略,他意识到手术医生也是耗材和器械的直接使用者,干脆直接联系上了陈建昌科室的手术医生,单独给手术医生一笔钱,建立联系。所以,他提出,之后每年依旧会给陈建昌两笔钱,只不过,第二笔钱只需要用来分给科里不需要做手术的医生护士就可以。
于是,之后陈建昌每次会给樊某四个数字,分别是自己和徐卫亭、手术医生、非手术医生护士的分配。
2012年后,两人收到的金额都在上升,到2015年,陈建昌50万,代收也是50万,徐卫亭20万;2017年,也就是陈建昌卸任、徐卫亭继任那一年,两人都收到40万,代收也是40万;2018年和2019年,陈建昌分别收到20万,徐卫亭则收到40万和50万。
在医院各个科室里,心血管科是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使用量都很大的一个科室,也是医疗腐败重灾区之一。细化到科室内部,科室主任具有较大的话语权,可以决定进哪一家的医用耗材或者医疗器械,或者是不用哪一家的产品。
陈建昌担任科主任之时,徐卫亭担任副主任,他对科室里的高值医疗耗材、设备准入、更换代理等事情具有一定建议权,可以按照流程去申请,但是没有决定权。
收回扣的数额也可见谁具有更多的话语权。徐卫亭收了257万多元的回扣,几乎是陈建昌的一半。
两人的数额加起来,有近800万元,这从侧面反映出,一个医疗市场发达、医疗水平较高的地区,10年左右的时间里,一个科室主任和副主任的“灰色收入”可以达到如此数额。
灰色收入无处不在,当地另一家颇有名气的隔壁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里,原内科主任、心血管内科主任杨向军,在15年内拿了来自不同公司的444万多元的回扣。更为大胆的是,相比其他医生,他的回扣交易基本都是医院办公室完成的。
没有一家公司是一次性给完这些钱的。他们的做法几乎一致,并且老练,甚至摸索出了给回扣的不同门道。
回扣比例:10-20%
和樊某的选择类似,其他给陈建昌回扣的公司,几乎是在每年春节前后敲开了陈建昌科室的门。
有的公司业务员直接提着装满现金的塑料袋来见陈建昌,还附上密密麻麻的小纸条,上面手写了起搏器、辅件的使用数量和每个单价的回扣价格,并计算出了19万的总费用。
在陈建昌和樊某等代理商建立起长期的“回扣”联系后,有新产品被纳入进科室使用范畴,就有另一家公司的在用产品可能被他弃用或者停用。
2014年下半年,张某接手了某进口品牌的心脏起搏器销售业务,但此时,陈建昌已经停止进口这款起搏器,张某很着急,多次找陈建昌谈,想要恢复业务,但陈建昌拒绝了他。
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办法,以他父亲名义去办了一张银行卡,并在里面存了30多万,年底,他拿着这张银行卡再次找到了陈建昌,并告诉了他初始密码。之后,张某不断向这张银行卡打钱,一共差不多有131万。陈建昌申报并购置了3款该品牌的产品。
不过,在陈建昌和徐卫亭的判决书里,并没有提到每个产品的回扣空间,以及很难看出,不同产品回扣的差异。
而另一位医生的判决书可以略窥一斑。
在与陈建昌建立起联系的2年前,代理商樊某早在2009年就开始“贿赂”起另一家医院的医生:苏州太仓市中医院心血管病科原主任仇丹卫。
2009年6月,樊某与仇丹卫达成合作意向,双方约定以销售发票金额为基准,按照单腔心脏起搏器10%、双腔心脏起搏器15%、冠脉支架15%、冠脉球囊10%的比例给予回扣。
于是,仇丹卫向医院管理部门推荐使用樊某代理的产品。在9年多的时间里,仇丹卫拿到了31万左右的回扣。
另外两家给仇丹卫回扣的代理商则较为直接。其中一家是,无论是心脏起搏器、冠脉球囊还是冠脉支架,回扣都是20%。另一家则直接给出了具体的回扣金额,单腔心脏起搏器每台3000元,双腔心脏起搏器每台5000元,销售5年半左右的时间,对方给了仇丹卫16.8万的回扣。
根据判决书,仇丹卫从2009年到2019年共收回扣91万元,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陈建昌和徐卫亭,分别被判七年和四年六个月。杨向军则被判十年。
更大范围的医疗反腐正在铺开
陈建昌等四位医生的被捕,是去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等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动中的一批案件。
到了今年,更大范围的医疗反腐正在铺开。
8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反腐三人谈丨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强化政治监督 严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访谈。
访谈释放出一个信号——中央纪委、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力,今年的医疗反腐风暴更为迅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杨威提到,年初,中央纪委督促推动国家医保局落实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责任、国家卫生健康委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责任,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医保“救命钱”。
时隔两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再次发布《西藏纪检监察机关精准问诊,祛除医疗领域腐败病灶》的文章。文章指出,医疗领域腐败涉案环节相对比较集中,主要发生在医药购销、医院基建、医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通过梳理案件发现,涉案人员点多面广——从自治区到市、县、乡各级医院、医疗机构,从领导干部到财务、招标、采购等重点岗位人员均有涉及。
7月2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跟过去不同,核心是药企要对商业贿赂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5月,恒瑞医药被曝出涉及行贿案。浙江省丽水市中心医院麻醉科主任雷李培收受多家企业回扣674万元,向其行贿的就有恒瑞医药子公司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尽管案件曝光后,恒瑞医药认为是子公司员工个人行为,目前相关人员已离职,子公司责任领导已被调离岗位。
然而,政策压力之下,恒瑞医药近期开始对旗下销售公司“动刀”。曾是销售主力,也是行贿门案主角的江苏新晨医药有限公司处于清算高风险状态,另一家主要销售公司江苏科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则显示已经被恒瑞从对外投资中移除。不仅如此,恒瑞医药股份的多家销售分公司也已经显示为吊销,未注销状态。
也是7月24日,国家卫健委宣布,新一轮药企违规营销专项整治开始,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直到年末,将重点整治医务人员收取回扣、药企违规营销等行为,8月开始,巡查暗访、集中整治。
整治范围将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近期,全国各地纷纷曝出医院驱赶医药代表的消息,北京一家医院甚至在通告中使用了“捕捉代表”一词。
随着巡查暗访的展开,相信更多的案件和“潜规则”将会曝露于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