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药监局加强药品委托生产监管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省药品委托生产专项检查工作,3月12日,省局组织召开药品委托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推进会。省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分别汇报了药品委托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会议通报了国家药监局2023年对部分省局药品委托生产监管工作督导检查情况,传达了全国中药注册及上市后监管工作会议关于委托生产有关工作要求。
会议还就下一阶段药品委托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一是严把许可准入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严格对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2023年第132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严格审核许可资料,认真开展现场检查,特别是对持有人全过程质量管理能力要重点审核和检查,做到依法审批、从严准入。二是扎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公告》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要求,扎实开展委托生产的全覆盖监督检查和全品种监督抽检,并尽快启动跨区域委托生产的延伸检查。三是尽快完善委托生产监管制度。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结合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关于开展药品委托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药监药管函〔2023〕330号)要求以及委托生产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出台持有人申报药品委托生产事项事前沟通机制、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程序等工作文件,切实防范化解我省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安全风险,着力构建具有江西特色亮点的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管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委托生产监管工作效能。(省局药品生产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