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2024年3月22日,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省18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集中开展政策宣贯。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陆远富出席会议并对我省2024年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进行了解读,并对省药品监管局起草的《贵州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现场讨论。
会议强调,此次《检查办法》的发布,是国家药监局对临床试验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各机构要深刻认识临床试验高质量发展对于人民健康和医药产业创新的重大意义,要以检查办法的实施为契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宣贯落实,注重风险防范和管控,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工作职责落实,规范开展药物临床试验。
会议指出,省药品监管局将继续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为支持我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政策宣贯,提供上门服务和技术指导,鼓励支持满足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并且持续加大临床试验监管力度,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部门联动和社会共治,筑牢临床试验质量安全的底线,助力医药创新研发与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