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全省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4月26日,海南省药监局联合省医药行业协会举办全省《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海南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亚丽出席并发表讲话。
李亚丽强调,全省各级药品流通监管部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切实抓好药品使用质量风险防控,系统、规范、全面落实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守法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在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实效上下功夫。
本次培训邀请了国家药监局GSP检查员培训专家、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特聘专家谭刚,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药品流通检查部部长张慧,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处四级调研员祝贺,详细解读《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条款要点、药品GSP质量管理重点,并结合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中的实际案例,系统地分析企业遇到的共性问题及主要问题。培训内容丰富实用,充分保证了此次宣贯培训的权威性及精准性,有效提高了参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培训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海口主会场、各市县分会场、有关单位、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总部共2000余人参加培训。
供稿:药品流通处
撰稿:林皓月
审改:应永亮、金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