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排查、防范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宁药监函发〔2024〕16号)(下简称通知)要求,2024年4月2日、5月13日、5月14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力汇(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英阿诺康(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凤仪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