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本市药物警戒检查员专业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药物警戒在维护公众用药安全中的作用,2024年5月15日至16日,市药监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药物警戒检查员培训。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屈浩鹏出席培训并讲话。
药物警戒是构建科学权威高效的药品上市后监管体系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国药物警戒相关法规制度全面升级,《药品管理法》明确建立药物警戒制度,《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GVP)对持有人药物警戒工作提出了全面要求。GVP实施以来,我市药物警戒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但是持有人药物警戒工作起步较晚,信息收集、信号检测、风险评估与管理等方面仍是部分持有人警戒工作中的短板弱项。
本次培训班覆盖了全市正式及见习GVP检查员,邀请了来自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其他省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多位专家,聚焦持有人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如GVP检查常见缺陷、安全性信号的检测和评估、委托管理相关要求等重点内容进行授课。
屈浩鹏副局长充分肯定了过去两年GVP检查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全体检查员的辛勤付出,同时也对大家提出了殷切要求。屈浩鹏副局长强调,今年是我市全面开展药物警戒检查的第三年,全体检查员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做好GVP检查工作。二是要结合日常监管,不断提高检查能力水平,将培训成果转化为监管能力。三是要遵规守纪,廉洁自律,规范开展工作,不碰触底线红线,通过检查督促持有人落实好药物警戒主体责任。
市药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GVP检查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GVP检查,以提升持有人药品安全主体意识为己任,持续为公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为北京市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