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及监督管理,促进药品零售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对原《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细则》(沪药监规〔2019〕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6月2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电子邮箱:ypaj@smda.sh.cn(邮件名称请注明:《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附件:《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