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山东省药监局一分局多措并举,推进辖区企业落实相关要求。
一是组织企业学习最新政策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认真学习《关于做好第三批实施唯一标识管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通告》,掌握国家政策要求。
二是督促企业加快工作进度。对前期21 家未实施唯一标识管理的二类生产企业,逐一进行核查落实情况,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督促注册申请人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相关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标准或者规范要求将最小销售单元、更高级别包装的产品标识和相关数据上传至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库,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