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5-28 内蒙古药监局huamei880
核心提示: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统一部署,2023年2月13日至3月4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第一巡察组对我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5月24日,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统一部署,2023年2月13日至3月4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第一巡察组对我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5月24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巡察组向我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23年8月31日,药品检查中心党支部根据巡察组反馈的“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进行风整治”,“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8类问题,制定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全部完成整改。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有不足。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为丰富学习方式,改善党员学风,压实“学习教育在一线”制度,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药品检查中心召开药监系统党建现场观摩会,全面梳理党建各项工作,补短板,促提升,全面发挥党建统领作用,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一是通过邀请专家讲党课、领导干部讲党课、诵读红色家书、参加知识竞赛、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根据党员干部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有感染力的学习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把党建学习与推动工作发展和履职能力相结合,根据学习内容和重点,确定代表开展研讨,根据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交流心得,凝聚共识。针对党员出差频率高的特点,压实“学习教育在一线”的责任,采取组长负责制,利用业余时间抓好组内学习教育,通过与属地座谈研讨、宣传政策法规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学习质效。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2023年检查工作监督和评价计划》,对外出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检查内容。三是进一步学习《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支委责任内容、工作的相关制度、追责的相关情形,达到统一思想,齐抓共管的目的。召开支委会,专题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重点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基本形势、动向和风险点,并提出应对措施。

(二)结合职能职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存在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意识。药品检查中心深入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检查,确保各项作业指导书有效、各业务科室相关记录规范、各项服务及时。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全体人员的责任意识。开展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日常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查专项检查评价工作,以多种方式考核全体人员履职情况。2023年4月份修订了药品检查中心《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汇编》和10个作业指导书及相关记录、增加了1个操作规程,对不适应、不完善的工作制度流程等进行了完善,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对培训记录进行全面自查,将记录中不完善的内容已全部进行补充完善。二是统一指挥,有序调度,提升抽样工作质效。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科学合理调度各科室,探索建立抽样人员库,实现抽样月调度,形成统一指挥、有力有序调度的工作机制,目前已基本建立相对稳定的抽样队伍。科学分组,有效衔接,强化业务科室责任,尽量做到专业对口,争取将日常监管与抽样任务有机结合。滚动式按月覆盖各盟市,加强各科室间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支援的工作格局。科学制定“两品一械”抽样实施方案,通过摸清底数定方案、适当扩大个别品种抽样范围、统一信息渠道、精塑流程体系等多措并举,强化统筹权威,提升抽样速度。加大与区局处室、各科室的协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做到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加大定期培训力度,精准使用抽检系统等手段,提高抽样工作的靶向性、时效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按期进行调度,按阶段召开总结会,建立工作台账,汇总分析数据,总结问题经验,形成工作报告,及时掌握任务完成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各方面做好规范抽样,及时作出相关调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三是聚焦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强化审评评审能力。通过举办职业化专业化药品专职检查员培训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培训内容从“配餐制”向“点餐制”转化,认真设计培训课程,开展“靶向”业务培训,补齐弱项短板,不断提高为企业服务“真”本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专职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坚持结合工作实际,按需施教,计划利用3年的时间打造能胜任工作要求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专职检查员队伍。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模式,邀请资深专家及经验丰富的检查员为药品检查中心进行培训,同时外派工作人员赴国家核查中心进修,到政务服务受理大厅、药品注册处调训。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岗前培训制度》,针对新考录人员,已分批开展2期岗前培训,使新入职人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承担相应工作职能。四是持续强化“两优”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2023年促进发展方案》,把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安全监管作为主要工作方向。创新监管举措,强化安全监管。开展“三减”行动,提升办事效率。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优化内部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安排开展集中检查,提升企业获证效率。合理合并现场检查事项,压缩现场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上级机关和服务企业综合满意率由2022年的97.5%提升至99.5%。建立工作台账,提前对临期企业发出提醒,告知其及时申请检查。建立主要缺陷项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对已整改完成企业及时进行复查,并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完善监督抽检工作机制,推动抽样工作由过程检查向全程利用的转变,全面汇总分析、深度挖掘利用抽检数据,形成“两品一械”抽检数据及现场检查存在问题分析报告,为加强业务监管、加大抽查力度等方面提供更具有靶向性的信息支持。强化事前、事中帮扶,为企业注册申报节约时间和资金成本。持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满足行政相对人对产品注册、现场检查、技术审评等相关工作的技术咨询需求,采用微信、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远程解答技术问题,给予针对性指导服务;大力推进技术审评靠前服务,通过提前介入、研审联动、专人负责、全程指导方式,助力企业快速取证;在一次性告知企业存在问题的前提下,探索开展预审查服务工作,使服务更加精准有效。制定了《定制式义齿产品首次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为企业节约了时间及资金成本,效果明显。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公众科学、理性购买使用“两品一械”产品,提高公众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的意识和能力;通过送法进企业、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让“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树立知法守法的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进行风整治方面

(三)药品检查工作监督机制不健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对“两品一械”抽检及各类现场检查,对重点岗位,重点工作采取事前事中及事后全链条监督检查的廉政工作方法,对外出工作检查小组通过开展派组前安全和廉政谈话,达到“面对面”沟通教育(事前监督);通过向被检查单位发放《现场检查人员工作及廉洁自律情况反馈表》,达到“背对背”(事中企业监督)评价,出差返回后视情况对企业进行回访(事后监督)。二是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2023年检查工作监督和评价计划》并于2023年5月6日印发、实施。该计划采用科室内部检查和评价、相互检查和评价、专项检查和评价(需赴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监督检查、廉政反馈评价和综合评价等6种方式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测量,以确保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

(四)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药品检查中心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邀请相关专业老师对政府采购流程、合同管理、财务核算等业务进行授课,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三、在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方面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内学习及相关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支部委员会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中各项制度制作成展板上墙展示,加强全体党员对“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发展党员等制度的学习。责任科室相关人员重点深入学习了发展党员流程、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等工作要求。将党员大会与职工大会进行区分,将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等列为党员大会会议内容,将部署业务工作、总结阶段性成果等列为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内容。二是为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在开展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前,药品检查中心党支部认真开展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等工作,为组织生活会高质量开展奠定基础。三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结果,及时对《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的评价结果进行了补充填写。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双向述职”制度。药品检查中心党支部于2023年6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全体党员听取了药品检查中心党支部书记杜雄鹰2022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六)用人机制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人事制度。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岗位聘用办法(试行)》,对聘用范围、岗位基本条件、岗位聘用程序和岗位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并结合自治区药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把岗位聘用与职称序列挂钩,进一步达到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的目的。完善药品检查中心2021年在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制度汇编》中已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科研激励制度》。二是为规避外聘会计存在的风险。药品检查中心已于2023年6月底解聘外聘会计,并安排在编人员担任全职会计,全面负责财务票据审核等相关工作。

(七)外聘人员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拟定外聘人员劳动合同,将拟定好的合同交由律师事务所法务审核后签订;二是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各条款,确保合同规范执行。

(八)人员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于2023年3月27日,对《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试行)》进行了修订,并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制度汇编》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相关人员严格把关后,报分管主任和中心主任签字审核并由财务人员执行扣款。二是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及时更改请销假审批流程,做到人员管理无死角、无空档。三是将人员考勤纳入干部职工日常考核内容中,并给予10%的分数占比,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1-5200401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陶利街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楼(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 电子邮箱:nmgypjczx@163.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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