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查局、市药品技术审评查验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局机关相关处室,有关医疗器械注册人:
为提高我市第二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质量,提升产品注册效率,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服务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药监〔2021〕4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产品的提前介入指导,我局决定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前置服务工作。现印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前置服务程序》,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以便于及时开展会商评估和优化完善。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