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与国家税务总局签署“推进数据共享 深化协同共治”合作备忘录

   2024-06-02 国家医保局huamei310
核心提示:2024年5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在京签署《关于“推进数据共享深化协同共治”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深化巩固两部门

2024年5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在京签署《关于“推进数据共享深化协同共治”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深化巩固两部门合作,拓展双方数据资源优势,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以部门协同共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胡静林主持签署仪式,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出席仪式。

本次签署合作备忘录是两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数字治理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合作,共同打造数据双向赋能和共享共治新样板的实际行动。

根据合作备忘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将分别成立工作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联系机制,分步有序推进双方数据共享。医保、税务部门将密切关注参保人、纳税人需求,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加强在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审核、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等领域的合作,深化构建协同共治格局,不断提升参保人、纳税人获得感。同时,国家医疗保障局与国家税务总局还将推动各地医保、税务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合作机制,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两部门数据共享应用、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新模式、新方法,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力量、新动能。

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滔,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饶立新代表两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国家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来英出席仪式。两部门局内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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