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公示 |
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山东莱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07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邮编:250014 特此公示。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06月03日 |
企业名称许可范围(2002年分类目录)许可范围(2017年分类目录)住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现场检查日期组织验收部门现场检查人员山东莱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无Ⅱ类: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开明路1851号许皓清许皓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