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省药械院召开中药品种质量提升工作总结会。会上,省药监局中药民族药监管处负责同志通报了上一年度中药品种质量提升课题研究情况;省药械院相关同志对中药品种质量检验情况做了交流发言;中药生产企业代表深入剖析风险成因,提出预防解决方案,并做成果分享和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
2023年以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含麦冬制剂品种和含大黄制剂品种质量提升工作,全面梳理研究成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成药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中药质量控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效提高了全省中药生产企业品种质量提升工作水平。
会上,省药监局中药民族药监管处处长马俪就上一年度中药品种质量提升工作做总结发言,并对本年度中药品种质量提升工作提出新要求。
会议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生产安全。中药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以及质量、生产负责人等关键人员要持续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原料采购、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药品生产全过程管理,确保中药生产质量安全。
二要开展品种提升,守牢安全底线。要认真做好做好本年度品种质量提升工作,高度重视探索性研究,充分评估自身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特别是中药材投料环节可能存在的掺假、掺杂或种植过程中使用有害物质等问题,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逐环节制定应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品种质量提升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做好结果运用,促进成果共享,为提升同类中药品种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要坚定信心决心,推动产业发展。要积极主动融入全省中药产业发展大局,锚定产业发展目标,立足自身产品优势,抢抓政策发展机遇,积极壮大优势品种,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省药监局中药民族药监管处、省药械院相关负责同志,及全省34家中药制剂生产企业质量负责人、QC主管,共计100余名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