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稽查三处多举措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聚焦责任,狠抓部署落实。结合辖区企业实际及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协同检查情况,召开药品经营安全风险分析会,分析发现共性及个性问题,要求企业限时整改落实到位,夯实压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聚焦重点,强化风险防控。及时传达三部委2024年第54号公告和《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解读新列管或调整管制级别右美沙芬等品种有关管理规定。要求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严控购销关,自通知发布不具备特殊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购进相关品种,查清报送品种底数,加强在库品种安全管控,严防流弊情况发生。
下一步,稽查三处将在统筹药品监督检查与抽检工作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展协同检查整改复查,对零售连锁总部开展全覆盖检查,扩大协同检查成果效应。坚持效果导向,细化解读药品经营许可换发程序,推进辖区经营许可批量换发工作。
坚持发展导向,督促企业健全风险内控机制,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高质量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