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局“三个加强”开展右美沙芬专项检查

   2024-06-04 浙江省药监局huamei520
核心提示: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公告有关规定,庆元县局迅速开展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

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公告有关规定,庆元县局迅速开展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宣传,确保引导到位。优化宣传渠道,活化普法方式,依托微信、民生药事服务站等宣传窗口,通过公告解读、法规宣讲、现场答疑等方式,积极向群众科普药品安全知识,强调自2024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药品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提高民众科学用药的意识,严防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严格管理药品滥用的风险隐患。

二是加强指导,企业自查到位。公告发出后立即组织人员走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第一时间督促企业研学政策,及时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及操作规程,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求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及时做好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药品的登记备案。目前,药品经营企业100%完成自查。

三是加强检查,风险排查到位。统筹科、所、队执法力量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右美沙芬等药品专项检查,重点通过调取药品进、销、存原始数据、核对留存处方、核实药品进货渠道等方式,了解经营企业对右美沙芬类药品销售及管控情况,切实保障右美沙芬等药品的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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