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白花蛇舌草等10个品种趁鲜切制中药材加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3 16:25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阅读:636 次 字体:[大] [中] [小] 播放
根据《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趁鲜切制中药材专题研究方案》《安徽省中药材标准研究技术指引》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完成了白花蛇舌草、半枝莲、穿心莲、马鞭草、马齿苋、墨旱莲、佩兰、蒲公英、仙鹤草和紫苏梗等10个全草类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加工规范和质量标准的研究与起草工作。
为确保上述品种加工规范和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公示期15天。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反馈,并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张亚中
联系电话:0551-63358119
联系人:省药监局中药化妆品监管处 孙全峰
联系电话:0551-62999246
电子邮箱:yjjzyhzpc@126.com
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药室
附件:安徽省趁鲜切制中药材加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AHYJ-ZY001-2024─AHYJ-ZY010-2024)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安徽省趁鲜切制中药材加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AHYJ-ZY001-2024─AHYJ-ZY010-202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