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局“三明确”做好药品网络抽检工作

   2024-06-06 浙江省药监局huamei320
核心提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药品销售逐渐从传统的线下模式扩充至线上模式。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用药安全,衢州市局结合2024年度国家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药品销售逐渐从传统的线下模式扩充至线上模式。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用药安全,衢州市局结合2024年度国家药品抽检网络抽检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网络抽检,切实守好安全底线。

明确范围,提升精准度水平。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原则,从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购买样品,尽量扩大网售企业及入驻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覆盖范围,同一平台同一品种最多购买3批次、同一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同品种最多购买3批次。按照“量少、够用”的原则,对盐酸普奈洛尔片、感冒退热颗粒等7个网络抽检专项品种,尽量按照药品标准检验全检量的2倍量计算。

明确方法,实现规范化抽样。规范抽样流程,要求抽样人员根据样品信息填写《网购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和封签,注明样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单位和被抽样单位等信息,抽样记录及凭证和封签应由抽样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同时,抽样人员应通过截图、拍照或录像等方式记录被抽样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药品网络销售平台信息、网页展示的样品信息、订单信息、支付记录、物流记录、聊天记录、相关支付票据等作为依据。到样后由不少于2个抽样人员通过拍照或录像方式记录拆封过程,确认样品信息,确保样品满足抽样要求。

明确任务,推进合法性审查。不断完善药品网络抽检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在开展抽样的过程中加强审查,全面保障抽样单位合法合规。重点核实大型综合类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等渠道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信息备案情况,确认有无资质销售药品、是否合规销售药品。对无资质企业销售药品、销售未经注册批准药品、超低价格销售高值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商品或发布宣传、撮合上述商品交易信息的行为,若发现存在类似违法行为的,不再抽样,及时固证报送监管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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