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切实提升基层药品监管人员监管能力,规范淮南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现场检查工作,近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淮南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计八章,包括总则,检查员的基本条件及聘任,检查员职责、权利和义务,检查员教育培训,检查员调派使用,检查员考核评价和退出,检查员管理和监督、附则等八个方面内容。
《办法》明确,结合职责分工,检查员分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3个检查序列和生产、经营、使用不同类别,市局药械妆监管科室负责检查员遴选、聘用、培训和日常管理。
《办法》同时明确,省级及以上检查员直接聘用市级检查员,检查员的初聘包括个人申请、择优遴选、岗前培训、见习检查、综合评定、公示、聘任等程序。检查员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以岗位职责为考核依据、以业绩贡献为评价重点,全面考核职业道德、履职能力、专业技能、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续聘或退出的依据。
下一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按照县区不少于2名、市场监管所不少于1名检查员的标准遴选聘用市级检查员。同时,建立培训专家库、课程库、建立实训基地,对检查员采取教育和实操培训相结合和方式,全面提高检查员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