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药品流通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资源整合、集约化经营,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药品经营批发零售一体化许可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4年7月26日前反馈至电子邮箱:hanyw@da.js.gov.cn,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批零一体化征求意见反馈”。
附件:1.关于开展药品经营批发零售一体化许可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pdf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