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召开自治区医药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全面了解医药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新形势下推动自治区医药行业协会(学会、商会)高质量发展思路举措。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天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治区医药行业协会(学会、商会)有效发挥联系政府、企业、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具有联系广泛、贴近一线、专业能力突出等优势,在推动医药产业规范发展、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行业协会(学会、商会)承担着服务企业发展、反映行业诉求、引导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紧紧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坚持把自身改革转型发展放在大局中来把握、来谋划,推动行业协会(学会、商会)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要持续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在资源整合、行业管理、标准制定、课题研究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有效赋能新质生产力,助推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力量。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切实研究解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提出的问题困难,持续畅通沟通渠道,加强服务指导,努力为全区医药行业协会(学会、商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学会、内蒙古医药工业企业协会、内蒙古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内蒙古药师协会、内蒙古医药商会、内蒙古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内蒙古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器械行业协会8家医药行业协会(学会、商会)代表,自治区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药品安全总监、相关处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