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23名执业药师被查
9月1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药品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检查情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称,为认真贯彻国家药品监管局相关要求,全省在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核查工作中,加强了对药品经营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监督检查力度。
根据近期全省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近期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共23人。
广东省药监局要求,各地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向社会公开,并注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梳理发现,目前这23名执业药师,已有14人注册证号已注销,1人注册证号已变更。
接连已有5批人被通报
梳理发现,加上这23人,截止目前,广东省全省已有104名执业药师因挂证被通报。其中,8月21日通报了9人,8月10日通报了20人,7月28日通报了44人,7月20日通报了8人。
广东省药监局要求,各市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监督检查力度。
同时,对出现“挂证”行为的药品经营企业,凡存在多人或多次被查实执业药师“挂证”、提供虚假资料或以欺骗方式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等情形的,各地应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直到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