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织密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溧阳市市场监管局将零售药店纳为强制报告单位,开创常州先例。药店工作人员对到店购买避孕药、跌打损伤药和其他镇痛类药物的未成年人具有接触条件,可通过观察体貌特征、询问购药用途,及时发现涉及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案件线索。
一是探索可行性方案。会同检察院召开“全市连锁药店(房)履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制报告义务听证会”,介绍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的几种购药情况,达成“将全市连锁药店列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初步意见。二是发布规范性文件。将行风建设与业务职能有机结合,联合检察院、公安机关出台《关于建立药品零售企业履行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将连锁药店纳入强制报告单位,通过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及时有效保护未成年人。三是组织系统性培训。组织全市连锁药店开展培训,就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奖惩措施、注意事项等作了详细介绍,为连锁药店后续报告工作厘清思路和方向,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