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安徽省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实施以来,阜阳辖区新增药品批发企业12家,第三分局紧紧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拓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以“四个坚持”加强“新生”药品批发企业监管,抓紧抓实药品安全风险防控。
一是坚持主体导向,清单管理。及时将“新生”药品批发企业纳入监管目录,根据经营范围、仓储规模、经营模式等综合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列清单、判风险,按照风险高低,逐步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检查。对“新生”药品批发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开展技能测试、交流座谈等,初步了解其质量管理水平,结合年度检查工作安排,抽调GSP专家协同检查,从现代物流系统运用到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综合研判风险。
三是坚持效果导向,闭环监管。在监督检查、协查中发现的可疑线索,及时向上下游企业发协查函,进一步核实药品流向的真实性,对存在的缺陷项目督促指导企业切实完成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四是坚持帮促结合,全面提升。通过监督检查,与企业负责人、实际管理人开展座谈交流,现场解答企业经营的难点和堵点,积极宣传、解读国家局及省局最新政策文件,不断强化以案示警,使其在合法合规经营中稳步发展。
下一步,第三分局将以风险管控为抓手,坚持日常检查、有因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不断提高“新生”药品批发企业守法意识,强化药品质量安全;以帮扶为抓手,坚持靠前指导、贴心服务,帮促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确保辖区药品流通安全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