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拜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665349813D |
法定代表人 | 聂 波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药监罚决〔2024〕10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网络销售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右美沙芬单方制剂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期间,通过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全药通”展示并向零售药店、诊所、卫生室等单位销售右美沙芬单方制剂101单共6709瓶/盒,货值金额共计45136.34元。 |
处罚依据 | 依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川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一项之规定 |
处罚内容 | 罚款6.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7月4日 |
处罚机关 |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000MB1808933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