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有关意见按照《意见反馈表》格式要求反馈至电子邮箱yaopinjianguan-2@nmp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意见反馈”。
附件:1.出口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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