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山西省药监局召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会议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总结前一阶段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分析研究当前形势,交流借鉴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贠亚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分领域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全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药监局工作要求,风险防控举措有力,案件查办扎实有效,监管能力稳步提升,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药品领域提出了一系列改革部署。要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药品安全提出的新要求,主动应对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带来的风险挑战,积极探索提升网络销售监管效能的路径,高度重视药品使用环节的风险防控。
会议要求,要紧盯“巩固什么”和“提升什么”两个关键,持续保持高压严打防控风险不松懈,着力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监管体系,不断增强药品安全协同监管合力。一要进一步巩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提升药品安全责任意识,以部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示范带动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形成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贯通联动的良好格局。二要进一步巩固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机制,提升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成效,聚焦重点产品精准施治、靶向发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三要进一步巩固案件查办工作机制,提升案件查办力度,旗帜鲜明地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发挥稽查执法震慑作用。四要进一步巩固药品监管能力,提升药品监管水平,抓好制度建设、人才培养、方法创新、基层基础等各方面的工作,全面提升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技术支撑等能力。五要进一步巩固药品监管长效机制,提升药品本质安全水平。
会上,朔州市、晋中市、阳泉市、临汾市市场监管局、省局第二检查分局作交流发言。各市、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药械化分管负责同志和科室负责人,省药监局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梁林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