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第10次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安排部署学习贯彻落实举措。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天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握学深吃透全会精神这个前提,把学习全会精神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贯通起来,通过悉心学习、融会贯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具体要求上来,主动增强做好药品监管领域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立足全区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实际,做好改革和发展两个方面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办好两件大事、实施“六个工程”和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推动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谋划好我区药品监管领域各项改革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贯彻落实举措,不断拓展药品监管改革的深度和广度。
会议要求,要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不断凝聚干事创业合力,转化成实实在在的精神力量,增强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自觉。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成效,持续抓好政风行风作风建设,杜绝“慢粗虚”,树立正确政绩观,将改革贯穿到药品监管业务条线各项工作。要持续落实落细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各项任务,与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统筹,系统推进,切实以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推动药监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还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