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药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相关要求,2024年8月13-15日,省药监局组织开展了全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本次评查共抽取案卷262卷,其中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案卷122卷,各市、县市场监管局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卷140卷。各市市场监管局分别选派1名案件法制审核同志组成7个评查组,省药监局选派相关处室人员组成复核组,对全省参评案卷进行了评查。
评查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实事求是,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评查结果与落实执法责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一卷一表”的方式,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准确客观地进行评查。重点检查行政处罚程序和法律适用是否合法,案件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合法充分,处罚裁量权适用是否准确、适当、合理,说理是否充分,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是否规范,文字、音像记录是否齐全、规范、归档保存,重大执法决定案件法制审核是否规范、审核内容是否全面等内容。评查结束后,召开了案卷评查交流会议,交流案卷主要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规范执法的对策建议等。同时,省药监局对评查人员就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进行了集中培训,并对今年新出台的《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进行了解读。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分析汇总各评查组提交的案卷评查结果,认真梳理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通报,以评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切实发挥评查工作在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方面的功能作用,补足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