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4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含2023年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执业药师;
(二)经认定考试取得资格的从业药师。
二、培训时间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考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5年3月31日(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
本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时间和学习考试时间在规定日期结束后将不再后延。逾期未完成者,无法取得本年度学时证明。
三、培训内容及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全年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四、培训方式
(一)参加施教机构组织的脱产学习(面授)、网络(网授)等继续教育活动。
(二)参加其它继续教育活动按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号)第十条规定执行。
五、培训机构
我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由以下单位承担,学员可任意选择一家培训机构完成学习。
(一)网授机构
1.山西中医药大学
0351-3179731 3179732 https://cjy.sxtcm.edu.cn/(山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0351-7820597 http://www.sxphc.cn/jxjyb/(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培训部)
3.山西省药师协会
0351-2578202 5613038 https://www.cnslpa.com
(二)面授机构
1.山西医科大学:
0351-3985190 http://www.sxmu.edu.cn/yxy/(山西医科大学药学院)
2.山西中医药大学:
0351-3179731 3179732 https://cjy.sxtcm.edu.cn/(山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3.山西省药师协会
0351-2578202 5613038 https://www.cnslpa.com
六、报名流程
方式一:登录拟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网站→进入继续教育系统页面完成注册报名学习。具体操作指南及相关问题见各培训机构继续教育系统首页。
方式二:登录“山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s://www.cnslpa.com/login)→登录或新用户注册→点击“继续教育报名”→选择拟培训机构完成学习。
七、学时查询或认定
山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日常管理工作由山西省药物警戒中心承担,学员可采用现场或线上两种形式进行学分查询或认定工作。
线上查询认定:登录“山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s://www.cnslpa.com/login),点击“继教学时查询”进行查询、打印(此学分证明全国范围内有效)。
现场查询认定:请前往山西省药物警戒中心(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盛玖大厦A座8层 电话:0351-8362197)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号)要求: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在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者顺延至以后年度。
(二)执业药师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可于下一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学时。
(三)执业药师在参与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工作期间,视同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执业药师在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期间提供药品管理与药学服务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符合要求的,可视同参加继续教育。
(四)同时具备药学和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执业药师每年只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