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夯实我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改善当前在企业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落细法律法规中要求,我局起草了《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1.邮件发送至:shengjuaj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2.信函寄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0351-838366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重点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