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黔财资〔2021〕6号)要求,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拟对部分“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与“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报废)。数量:163台(套)、原值:2435843.4(元)。其中通用设备45台(套)、原值255060(元);专用设备118台(套)、原值2180783.4(元)。经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第四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同意对上述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报废)。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纪检委员反映(联系方式:0851-86807570)。
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