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执业 普法先行——济南市卫生监督所对一家新发证精神卫生机构进行普法指导

   2024-10-12 430
核心提示:  卫生监督员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对机构及人员资质、病历资料书写、精神药品管理等依法执业内容及消毒隔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卫生监督员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对机构及人员资质、病历资料书写、精神药品管理等依法执业内容及消毒隔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处置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医务人员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详细解答。检查后,与机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座谈,梳理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机构及时改正。同时,从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理的角度入手,结合精神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对机构进行普法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增强依法执业的水平和自觉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济南市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执法检查时结合指导、提醒等方式,引导机构自觉守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着力提升医疗机构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执业水平,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  营业执照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备案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招商入驻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20008428号  |  鲁公网安备 371526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