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局、经济信息化委、公安分局、财政局、商务委、审计局、国资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高校、中福会、市残联,各委直属单位,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委《关于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急函〔2024〕101号)的文件要求,做好本市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各项工作,特制定《上海市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审计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